一. 活動時間
  報名徵選:2010年06月21日至07月30日下午六點止
網路投票: 2010年06月21日至08月6日下午六點止
公告得獎名單: 2010年08月20日
   
二. 報名方式
  請於07月30日前將作品上傳至個人YouTube網站之後,並將影片連結code貼至我要上傳網頁, 7/26公告得獎名單後,得獎者(共五名)請將作品檔案燒錄成光碟寄至「【雪雯枝仔冰~涼啊涼】」廣告影片徵選活動小組收。
活動地址:台北縣三峽鎮民權街79號電話: 02-8671-8822 # 17余小姐
入選前5名請檢附下列資料:
 1. 報名表。
 2. 影片授權書。
 3. 參賽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。
 4. 參與徵選之DVD光碟一片(影像尺寸需大於320*240)。
   
三. 獎項
  最佳導演金獎 : 新台幣 一萬元 +茶山房雪雯枝仔冰1盒
最佳導演銀獎 : 新台幣 伍仟元 +茶山房雪雯枝仔冰1盒
最佳導演銅獎 : 新台幣 三仟元 +茶山房雪雯枝仔冰1盒
入選獎(1名) : 茶山房扁擔禮盒(全系列商品 市價2620)
人氣獎(1名) : 茶山房扁擔禮盒(全系列商品 市價2620)
參加獎 : 茶山房雪雯枝仔冰1盒(市價870元)
投票獎 : (10名)茶山房雪雯枝仔冰乙支
推文串連獎 : (共50名)茶山房雪雯枝仔冰乙支
   
四. 評選方式:
  *契合活動主題 10%
*創意性30%
*趣味性 20%
*精緻度 20%(包含影像、聲音、配樂)
*藝術表現 20%
 
1. 影片需用創意的方式呈現"茶山房雪雯枝仔冰"的主題,youtube原始影片名稱&上傳後的影片名稱,皆要放上 ” 茶山房雪雯枝仔冰” 的文字。
2. 2.影片可使用DV攝影機、數位相機、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,或使用2D、3D動畫等多媒體形式繪製,並加入特效後製的影片創作。
3. 參賽作品需於規定的時間內,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。
4. 影片屆時可置放於官方部落格、官網及YouTube等影像傳播平台。(若作品未達水準,及內容不符徵件精神,得從缺)。
5. 參賽者投交作品的數量沒有限制。
6. 本活動為創作競賽,得獎作品限定不曾公開過作品。
   
五. 作品規定:
 
1. 影片長短隨意,影像尺寸大小不拘 (以320*240為佳),並製作成影音格式,限定avi、mpg、wmv等影片 格式,並多備1式120*90pixs的代表圖像。
2. youtube原始影片名稱&上傳後的影片名稱,皆要放上〝茶山房雪雯枝仔冰〞,才列入成功上傳的影片。
3. 作品應為原創性創意影片,影像部分無仿冒、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。
4. 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、色情、詆毀、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、社會正義之內容,主辦 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。
5. 主辦單位得進行初步的篩選,剔除不當的情節,登載於活動網站供票選及評審單位評選。
6. 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,惟兆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7. 未入選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
8. 作品版權及使用權歸翠山房實業有限公司所有,著作人格權歸原作者所有,翠山房有權使用參賽作品及相關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商業媒體宣傳。
   
六. 注意事項:
 
1. 參賽者保證提供參賽上傳之文章、影片資料,並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之情事。如有違反之虞,茶山房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,並取消參加資格,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,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2. 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、索賠、提出民、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,參加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。
3. 主辦單位]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,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,經查證屬實,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。
4. 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上傳之資料,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。
5. 請勿擅自更動報名文章檔連結位置,如導致連結位置失效,視為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。
6. 於本活動獲獎者之作品著作權為主辦單位所有,需準備報名表、影片授權書、參賽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、參與徵選之DVD光碟一片,並同意將必要聯絡資料提供予主辦單位,由主辦單位聯繫領獎相關事宜。
7.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可將上傳影片、腳本編輯於主辦單位活動之廣告中,並同意屆時將無條件與主辦單位簽署另外一份「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」。
8. 參賽者保證提供參賽上傳之文章、影片資料,並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之情事。如有違反之虞,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,並取消參加資格,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,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9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10.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
11.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,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12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13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14.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15.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主辦單位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16.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17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18. 主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19.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20. 翠山房實業有限公司保有變更及終止活動之權利。